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尊敬的委托人: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聘请律师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本所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一、起诉不当的风险
您提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您提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的风险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您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三、授权不明的风险
您委托律师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
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诉讼费用交纳的风险
1、您在委托律师办理案件时,应与本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除律师办案费外,律师代理费均依照《重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或根据案件情况与您协商确定,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向您出具合法票据;且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2、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有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3、您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
4、您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五、不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风险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