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部推举奖励制度 内部推举人才奖励制度 1. 目的 为了多渠道选聘到与公司匹配的优秀人才,鼓舞在职员工积极主动的推举各类人才,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除人力资源部员工以外的公司其他员工,但各部门负责人推举本部门人才不在此列。 3. 职责 空缺职位时,可由人力资源部在公司内部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公司公告栏向员工发布招聘通知。 4. 规程 推举方法 员工根据招聘通知所列的主要工作职责及规定的任职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推举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或电子资料提交给招聘专员,同时做好相关登记。 推举原则 1、被推举人员为推举人的直系亲属,需在推举时申明; 2、被推举人员不能从事与推举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利益关系的岗位; 3、推举人提供的被推举人简历应该准确真实,不能有协助被推举人做任何隐瞒和伪造,否则推举人与被推举人均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终止合同处理; 4、如被推举人员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推举人需如实向公司申明,不可故意隐瞒; 5、被推举人员的基本条件要符合本公司对人员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不限于学历、经验、技能、职业素养等要求); 6、被推举人员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7、被推举人员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及经济纠纷。 招聘流程 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招聘工作流程对推举候选人进行甄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推举人。 奖励标准 层级 P1 M1/P2 M2/P3 M3/P4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M4/P5 奖励标准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奖励发放 推举的候选人被公司录用顺利通过试用期考核成为正式员工后发 60%,入职满六个月后发余下 40%。 5. 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6. 引用文件 《公司招聘工作流程》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