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乡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一、请销假制度(一)干部职工实行双休日,取消轮休制度。各有关部门如遇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及特殊日子(如街天)必须服从、服务于本职工作。上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为 14:30 至17:30。干部职工除下乡、出差外,需到指定地点签到、签退。签到、签退由党政综合办值班人员负责。签到时间为:上午8:00-8:30,下午 14:00-14:30;签退时间为:上午 11:30-12:00,下午 17:30-18:00。签到、签退需本人亲行,一律不得代签。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吃早餐)。(二)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上班未签到下班签到视为迟到,上班签到下班未签到视为早退,上下班都未签到视为缺席,由值班人员当天在签到册备注栏中用相应符号标识。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签到时间,在规定时限外一律不得补签。不允许他人代签,发现一次双方各记三天缺席,同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两次年终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干部职工因正常工作需要出差、下乡、外出开会或遇临时性中心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将其情况向党政综合办说明;个人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签到(包括临时有事),必须向值班领导请假;领导干部外出开会、下乡等情况,直接向值班人员说明。值班领导和党政综合办值班人员要掌握当天干部职工的出差、下乡、外出开会、病事假等情况,并在签到册备注栏中用相应符号标记注明;值班人员未接到办公室或值班领导的通知,不能擅自确定未签到者的出勤情况,经请示核实后,方能标记注明。(三)签到考核办法根据签到统计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公示,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两次由部门负责人谈话提醒(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谈话提醒)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 4 次由分管领导谈话进行教育纠正,每次谈话后要将谈话记录交党政综合办存档备查; 4 次迟到或早退计一次缺席,当月累计缺席 3 天由主要领导进行戒勉谈话;当月累计缺席 5 天(或全年累计缺席 15 天)年终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同时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当月累计缺席 15 天(或全年累计缺席 30 天)年终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同时扣发年终各项福利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四)假期:1、婚假可享受 7 天,属晚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标准)的可适当增加。2、产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3、丧假。亲属死亡,可享受 7 天,直系亲属死亡,可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