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法制建设情况调查分析报告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了解当前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调查对象:当地村民、村干部、乡镇法治部门调查方法:实地走访,发放问卷调查地点:大田县湖美乡调查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调查人:施明渤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本次调查地点选取在大田县湖美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猎取相关的数据,深刻分析农村法制建设的情况,分析其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一、农村法制建设现状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 人,占男性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身损害(20 人,占男性%);农民工基本权益(20 人,占男性%)。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 人,占女性%);促农富农(14 人,占女性%);婚姻家庭(12 人,占女性 20%)。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进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进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怀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农民的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宽阔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宽阔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