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机会公平“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不仅是一个国家的战略,也是昭通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的客观要求
2009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延东在庆祝第25个教师节上的讲话《国家发展希望在教育,办好教育希望在教师》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特征
保证群众享有公平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2010年七月,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强调:要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
并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之一
昭通的民族基础教育在国家“两免一补”“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下,教育均衡发展有所收效
但目前事实上还是存在教育不均衡发展现状
一教育均衡、教育公平的内涵教育均衡,实质上是指在教育公平思想和教育平等原则的支配下,当前的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是指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同一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同一学校不同群体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问题
教育公平,是指人们在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共享教育的资源、享受教育的成果等方面具有相对均等的条件和公平的待遇
它包括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
教育属于公共领域,具有公益性质,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手段
倡导教育公平理念、实现教育公平价值,是教育公共属性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与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二昭通民族基础教育存在的不公平现象2009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
12%,初中入学率为97
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5
24年增加到7年,成人文盲率降低到1%以下
“两基”巩固提高成效明显,初中学生巩固率大幅上升,2008年的在校学生由289272人增加到301620人,增加了12348人,增长率为4
以上说明我市的各级各类教育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