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广场商户委员会章程五岭购物广场(北区)商户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五岭购物广场(北区)商户委员会地址:第二条性质和宗旨商户委员会是本购物广场管理区域范围内对商场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委员会由商户大会(商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会是商户大会(商户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全体商户负责
本会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商场物业合理、安全使用,维护商场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有序的经营环境
第三条商户委员会自成立通知送达商场管理单位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之日起成立,并接受其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本章程所指商户是指本购物广场管理区域范围内所有商场经营户以及与本购物广场所有权拥有方签定租赁合同或物业使用合同的投资经营户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全体商户(商户代表)在商场管理方配合下组织召开首届全体商户(商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商户委员会
第六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1
选举、罢免本会委员;2.审议通过本会章程和商户自律公约,审议通过商场管理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本会经费收支报告;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审议通过其他商场管理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2 个月前,由本会组织召开全体商户(商户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商户委员会
第八条本会由 9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主任及副主任的选举按照商户(商户代表)推选投票产生
聘任执行秘书 1 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九条本会成立后,每年必须组织召开 1 次以上的全体商户(商户代表)大会
委员会负责在会议召开 7 日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商户(商户代表)
经有 20%以上持有投票权的商户(商户代表)提议,委员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 10 日内,就其提议内容召开商户(商户代表)大会的特别会议
对提出的议案已经作出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