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基本学制:四年。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实践动手能力强,能够掌握音乐教学基本技能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音乐表演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能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三、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接受音乐实践技能、音乐理论、教育理论、教学实践等多方面的基础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获得从事音乐教学的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2.具备必要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3.系统掌握音乐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音乐相关学科的发展现状及前沿动态,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能力;5.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6.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1.主干学科: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教育学。2.学位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声乐、钢琴、器乐、钢琴即兴伴奏、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教育学、心理学、合唱与指挥基础、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现代教育技术。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教育实习、专业观摩、教育技能训练、毕业设计。五、专业特色本专业注重专业实践,以实践教学为重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实践教学中增强学生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本领,在服务社会中提高学生艺术实践的能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六、毕业规定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 178.5 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 99.5 学分,实践教学 34 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10 学分)45学分。自主发展计划 10 学分。七、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八、音乐学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课程性质程码课编称名程ml/学分总学时W)ZI学型类时考核方式开及期学ml/学周0课位开单理论实验二三[a[a春秋[>][a[>][S程必修3/(\-/(\A力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