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西安鹏润悦秀城二期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根据本工程情况特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
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实施,以促进本工程能顺利进行
前期准备阶段1、专项方案的编制要求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前完成上报并审核通过,如在开工前未上报下发通知单督促方案先行,并处以1000 罚款
2、专项方案的编制内容要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要求相符,如不相符,且上报三次仍未能审核通过,处理 500 罚款
3、所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需在政府监督单位登记备案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吊篮等),在开工前未完成登记备案,下发监理通知单,责令停止使用
在未取得登记备案前不得私自施工,并处以 5000 元罚款
如私自使用,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的停工停止拒不执行的处以 10000 元罚款,并上报当地政府监督单位
4、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各类机械、机具、设备等如需进行第三方检测的,如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或者到期未进行复检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防坠器、吊篮安全锁等)就投入使用的下发停工通知单并处以 1000 罚款
专家论证1、工程规模达到危大工程要求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如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未编制专项方案,处以 2000 元罚款
2、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专家论证标准的,需组织专家论证
如未根据要求及时论证的下发通知单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 10000 万罚款
3、组织专家论证会议时要求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各责任主体单位相应人员务必到场,并自带身份证件及所属岗位资格证件
如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处以 2000 元罚款,其他人员未到场处以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