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管道输送平安规定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原油管道输送的平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原油管道输送投产及运行的全过程。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74-84 石油库设计标准 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 GB 5015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标准 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SY/T 0060-92 油田防静电接地设计规定 SY 0075-9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标准 SY 0031-95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平安规程 SY 5858-93 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平安规程 SY 5225-1994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SY/T 5920-94 原油库运行管理标准 SY/T 5918-94 埋地钢质管道沥青防腐层大修理技术规定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89 年 3 月 12 日第 33 号令3 输油站一般平安规定输油管线和输油站的改、扩建工程应按 GB 50183,防火防爆应按 SY 5225。输油站生产区和生活区应隔开,并有明显的平安标志。输油站应建立,完善以下平安管理制度: a)三级平安教育制度; b)人员、机动车辆入站管理制度; c)外来施工人员平安管理制度; d)岗位责任制; e)领导干部平安承包责任制。不应用汽油、香蕉水和其它有机溶剂在岗位上擦洗设备、衣服和地面。载热物体上不应放置易燃物。在油气区内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并定期检查。油品化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生产区内动火应按 SY 5858。试运与投产 试运、投产之前应制定试运投产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前方可实施。工艺流程启动、停运与切换输油工艺流程的运行和操作应按 SY/T 5920。输油工艺的运行参数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遇到有着火、爆炸、跑油等紧急情况,应及时实行措施,并加强上下站间的联系,同时由调度向上级汇报。旁接油罐流程运行时,要防止旁接油罐抽空或溢罐。实行正、反交替输送的管线,反输油温、流量和总输量应符合平安要求,防止发生凝管。输油站设有的高、低压泄压阀应长期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对较长时间内不投入运行的管线和阀门,为防止管线和阀门憋压、冻凝,应进行扫线或定时“活动〞管线和阀门。在倒流程时,控制显示仪表应灵敏准确,不应在无保护和无指示的情况下进行操作。3.3.9 在输油站与上级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