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增进医院信息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有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按照系统应用的目的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播、检索、决策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安全,满足各工作站操作和维护的所有活动正常进行
第四条 本规则合用于全院应用信息系统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计算机中心人员职责 第五条 计算机中心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骨干,是系统运行的保障者,负责信息系统规划、计划、方案的起草工作
第六条 负责全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及时维护、数据备份
第七条 负责医院信息中心和各工作站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第八条 负责硬件设备及耗材购置、装配、检修和维护
第九条 负责常常性指导医院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和不定期的专门培训
第十条 负责本院信息系统的新增功能模块的开发和应用
第十一条 负责提供对新的硬件、网络及软件升级换代选型的技术方面意见
第三章 计算机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进入机房必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定期请专业清洁企业对机房进行清洁打扫
第十三条 非本计算机中心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机房
第十四条 由于安装无人值守系统,平常不用进入机房进行设备检查,一旦值守系统报警,应根据值守系统提醒及时分析原因,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 在节假日期间应启动网络摄像对机房进行监控
第十六条 保证服务器 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在服务器专用电路上加载其他用电设备,应在专门的市电线路上加载
第十七条 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启动自动防火、防盗系统
第十八条 严禁在机房内进食,嬉戏,大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