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工程施工中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工程现场质量管理1、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针对节点做法、工程易出的问题、不明确的事项及细节进行交底。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要进一步深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减少人为的不明确因素所引起的质量问题。2、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先做样板,以做实物标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或其他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对样板标准进行现场技术交底。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专业管理人员及时跟进,按所要求的标准进行有效监督,每位管理人员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常抓不懈,有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事中控制,减少因检查不到位所引起的返工损失。4、实行严格的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进行验收。监理单位与工程部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关键工序要实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三方会签。工程验收做到“标准达不到要求不放过、细节做不到不放过”,做好事前控制。5、实行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在各工序衔接过程中,尤其是两家以上施工方进行工序衔接的项目,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合验收,各方之间必须以书面形式(交方、接方、见证方均签署意见)完善交接手续,以保证其施工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工序交接完成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6、砼浇筑、防水、土方回填、重要设备安装、隐蔽工程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检查旁站,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对旁站记录、影像资料进行检查并记录。7、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工程部各专业人员口头或书面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理单位书面提出的,应及时报送一份给工程部),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整改或回复,整改后重新上报验收。对严重质量缺陷直接-2-影响到下道工序时,工程部应立即通过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施工单位做出有效补救措施并经工程部确认后由监理单位签署复工通知。8、监理单位、工程部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做好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材料禁止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9、由监理单位组织监理周巡检制度,多方联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