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解读一、法律依据为了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甘肃省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省属国有企业,包括省政府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省直各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省政府国资委、省直各主管部门为其出资(或管理)企业的薪酬审核部门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省属国有企业中由省委和省政府国资党委、省直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管理的人员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企业负责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企业董事会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在聘用合同书中明确约定,报薪酬审核部门备案
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原则——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建立适合省情特点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
——坚持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企业功能分类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建立差异化管理的薪酬分配制度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既要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更要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
——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兼顾,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坚持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企业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福利待遇相配套,全面规范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管理
四、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企业已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负责人的工作责任、任务和目标明确;——与薪酬审核部门签订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规范;——财务、统计和审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和成本核算符合《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