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工作意见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选址审批及用地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办理不同用地手续;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畜禽养殖需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以下资料;畜禽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缴纳标准;畜禽养殖占用地规模标准;畜禽占地的备案及批准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畜禽养殖的项目用地须经畜牧局依照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用地数量、布局要求
鼓励实行规模化养殖,节约用地
严禁擅自将确定后的畜禽用地改变为非农业用途
企业和个人兴办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审核备案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养殖的,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具体材料请详见:为了规范畜禽养殖用地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畜禽养殖用地管理的意见如下:一、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选址审批及用地原则畜禽养殖的项目用地须经畜牧局依照畜牧业发展规划提出用地数量、布局要求
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国土资源局配合选址
畜禽用地的规划和布局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鼓励实行规模化养殖,节约用地
严禁擅自将确定后的畜禽用地改变为非农业用途
二、区别不同情况办理不同用地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第1页共3页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