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驰晨驾驶培训有限企业考勤管理制度一、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准时上下班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动工作岗位为早退
(迟到、早退 10 分钟罚款 10 元/次,迟到、早退 20 分钟罚款 30 元/次,超过 30 分钟当日按旷工处理)二、凡超过上班时间 5 分钟到岗的,视为迟到
下班提前 5 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
特殊状况须填写外出请假单
三、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旷工范围:未经部门主管同意,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者;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派,未准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病假未开具证明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旷工惩罚原则:旷工一天,罚款 200 元,无故旷工 2 天及以上者,做立即解雇处理
四、员工请假的规定员工因多种原因需要离动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同意私自离动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急诊请假:当日电话告知总教练或本部门领导
48 小时内补交医院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到部门办公室备查
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部门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
填写员工请假条,48 小时内补交医院就诊证明,报部门主管签字,交部门办公室备查
一般病假:提前一天将请假条及医院就诊证明交部门主管签字后生效
未获同意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惩罚
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经本部门主管签字,报部门办公室备查
未获同意,按旷工惩罚
紧急事假:当日电话告知总教练或本部门领导同意方可休假
48小时内补交有关证明到部门办公室填写«请假单»
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部门办公室备查
此假以单位认定证明为准,未获同意,按旷工惩罚
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