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务局进展养老服务业工作意见 国务局进展养老服务业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进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进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进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进展形势,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加快进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一、进展目标 到 2024 年,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 90%以上的城市社区,75%以上的乡镇和 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床位达 1550 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 33 张以上。 到 2024 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 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床位达1650 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 35 张以上。养老服务业成为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进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为目标,提供生活补贴和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法律服务等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逐步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通过专业评估,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供养,保障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对低收入、失能、失独、困难残疾老年人、高龄和特别困难老年人,由政府给予相应的福利保障。 (二)加强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深化拓展“医养融合”的县社会福利中心管理运行模式,使之真正成为政策性对象集中供养、老年康复、社会化养老的综合体。实质启动新县城凤凰山养老休闲项目建设,将之列为 2024 年全县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县、乡镇在制订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根据人均用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社区人口规模在 1 万人以上的,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参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修建;社区人口规模不足 1万人的,邻近两个社区合计人口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房地产开发用地中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项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