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基层司法所资产清查方案 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 为加强基层司法所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司法所财务管理有序化,加快基层基础设施法律法律规范化建设,我局将对各基层司法所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当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清查范围 各乡镇司法所全部的固定资产,即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或县局协调资金统一选购、购置并由各司法所使用的业务用房、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等
二、资产清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我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资产清查各项详细工作
三、资产清查的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各司法所“家底”
真实、完好地反映各基层司法所资产状况
全面核查全部财产配置的基本状况
2、查找司法所内部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
通过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资产管理,完善相关制度,保证资产平安完好
第 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准时间支配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从 4 月份全面启动
〔一〕前期预备阶段〔4 月 1 日至 4 月 10 日〕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 2、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内容、时间、步骤等; 3、召开相关部门和科室负责人工作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4 月 11 日至 4 月 30 日〕 1、单位自查:包括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填写《司法所固定资产清理表》
2、上报材料:4 月 30 日之前,将《司法所固定资产清理表》电子版及有关备查资料上报到县局办公室
〔三〕资产核实阶段〔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各司法所上报的资产清单进行核实
〔四〕总结归档阶段〔6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 对核实后的资产名目进行汇总,并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