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委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生产、基建过程中,施工队伍及劳务用工、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3、定义、外委施工单位指具有法人资质的整体施工单位和分包的施工单位
、劳务工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通过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从公司外部有资质的劳务输出单位引入劳动力,安排从事劳务性工作并支付劳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如: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协议用工、季节性临时用工、返聘用工等
、外来人员指经有关部门介绍来各单位参观、学习、 实习等人员
5、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安全风险保证金依据工程性质、工程量和风险程度确定缴纳标准为 2 万元~20 万元
、安全风险保证金由施工队伍在工程合同签订前向公司财务部缴纳,财务部出具交纳证明作为办理安全资质备案的前置条件
、安全风险保证金用于安全违章、安全隐患罚款等事项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由施工单位另行担负
、施工单位不再从事施工活动时,安全环保部出具证明,风险抵押金结余部分由财务部全部返还施工队伍
6、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工作程序要求凡进入公司进行或承接各种施工项目,必须办理《外来单位资格认定审查表》
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允许在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或施工
办理安全资格认定审查表的程序:、外委施工单位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索取并填报《外来单位资格认定审查表》(附件 1),并附相应的资质材料一并审核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经审核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签订外委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附件 2)
办理安全资质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承揽项目的法人分支单位须具备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