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悦四季酒店智能化系统工程2017 口 11D1D精品文档心悦四季酒店智能化系统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宁波高新区酒店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宁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智能化系统施工(监控,网络,公共广播)工程地点:心悦四季酒店(高新区扬帆路号)工程范围: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工期:本工程自甲方系统布线完成起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培训
(如因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工程确定价款:人民币:元
优惠后费用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第二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标准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
工程验收标准
•a 监控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 95%,能实时存储录像资料
•b 网络,电话顺畅,网络流畅,电话无杂音,终端合格率为 95%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c 广播音质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 95%
若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布线工程出现了不合格的信息点,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有效工期内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精品文档第三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下述约定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不得拖欠工程款项
结算方式:签定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额的 33%即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给乙方
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额的 33%即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额的即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捌万伍仟元整)
甲方支付乙方一年保修期满,甲方确认无纠纷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每超过一天按未付款部分的%o 向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