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v1.0 可编辑可修改 目 录 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四、会计报表格式 五、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一: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流动资产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四、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五、流动负债 六、长期负债 七、所有者权益 八、成本和费用 九、收入 十、利润和利润分配 附录二:其他相关法规(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4 号)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87 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进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24]143 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资厅评价函[2024]327 号)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 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法律法律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 号) 2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 为了法律法律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进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 2024 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24]143 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 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根据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根据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假如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假如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 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