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学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小学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
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学校在评审与资金发放的第一线尤为重要
为此学校强化此项工作领导组织,使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年级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由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老师代表、学生或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
二、评审程序法律法律规范 1、由学校在校内通过公式墙、公示栏、黑板报、广播以及召开全校师生大会等方式,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领导小组名单、资助标准、申请条件、受助名额、资助的申请、审核、审批、监督和申诉程序)
2、贫困家庭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生所在学校组织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生活费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筛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校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后,再进行公示
评审认定的过程要记录存档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拟定受助学生花名册,按规定日期、按规定表样将相关资料上报区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后划拨资金
三、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签领 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
现金由家长领取,没有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金
所有签领花名册一律用碳素或中性笔,签名花名册与复审公示花名册一致,人数无误、资金无误、签名无误
四、加强档案资料建设 档案资料建设主要包括: 1、关于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的各级文件 2、学校成立的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名单 3、学校制定的相关制度 4、学生原始申请表 5、评审活动记录 6、初审公示名册 7、复审公示名册 8、学生签领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