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廖家镇小学校章程(教代会讨论稿)序言崇州市廖家镇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06年,位于都江堰支流美丽的黑石河畔,距崇州城北10公里。前身在离场镇约1.5公里的名叫“多宝寺”的庙内。1999年6月,崇州市人民政府调整学校布局,将廖家小学迁至场镇原廖家镇小学校内。2006年3月,经成都市教育局立项批准,正式动工修建,2007年1月,一所标准化学校正式交付使用,现今学校占地29.95亩,建筑面积6650平方米,是一所具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的标准化小学学校禀承“以德立校,以科研兴校,倡导快乐学习,让学校成为师生快乐成长的摇篮”的理念,围绕“育人为本,创新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有特色的学校”的办学目标,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基础,以“五好”(写好字、读好书、做好操、学好艺、立好品)教育为抓手,重视学生的均衡和谐发展,倡导尊重学生的个性,引导学生“快乐地生活、自主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崇州市廖家镇小学校(简称“廖小”),英译表述:ChongzhouLiaojiaPrimarySchool(简称“CZLJPS”);地址:号。第三条本校由国家举办,经崇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批准,属公益全民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18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办学思想:以德立校,以科研兴校,倡导快乐学习,让学校成为师生快乐成长的摇篮办学目标:育人为本,创新发展,办人民满意的优质学校育人理念:快乐地生活、自主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培养目标:培养自觉、自主、自尊、自信,有健康体质和心理,有现代公民基本素养的小学生。第五条学校校训:崇尚礼仪、好学感恩校风:仁爱和谐教风:乐教、敬业学风:乐学、感恩第六条管理理念:人本和谐,民主开放第七条学校纪念日:4月15日校徽:(修改设计中)网址: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形成依法办学的发展机制。第九条学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依法依规招收学生;(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批评教育;(五)聘用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六)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三)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四)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五)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校长、副校长的聘用(任命)原则或程序按照崇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校长依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享有学校管理的决策权、人事权、财经权、奖惩权;(二)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四)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按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从学校实际出发,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为学校创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