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检查内容基本要求检查方式自查结果、组织管理1
机构内设立有生物安全委员会生物安全委员会设立与构成⑴ 机构对以文件形式确认生物安全委员会成立、换届等重要生物安全管理相关内容⑵生物安全委员会所有成员均为现职在岗人员,切有具体的职责和任务⑶ 机构及各实验室均有明确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⑷ 生物安全委员对本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切实发挥咨询、指导、评估、监督等职能:审阅文件生物安全委员会切实发挥管理职能⑴ 有相关活动记录(包括会议、督查、指导、咨询、评估等活动)⑵ 有处理不符合或违规问题的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评价)记录审阅记录2
有效保存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生物安全法规、政策、标准等文件⑴ 有文件目录汇总清单(内容至少应包括文件发布和执行时间),确保文件收集齐全并现行有效⑵ 有文件发放清单(内容至少应包括发放时间、发放部门及持有人),确保相关部门随时取用⑶ 能提供 1-2 套完整的生物安全法规、政策、标准等文件,并及时更新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满足本机构或⑴ 有人员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人员培训管理、准入管理、防护管理、健康监护管理等重要内容⑵ 有环境、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环境、设施/设备监测、维护和更新管理、标识管理、内务管理、实验废物管理等重要内容⑶ 有实验活动管理政策和制度,至少包括机构和实验室不从事超范围实验活动的承诺,机构内所有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应按要求备案的规定等重要内容审阅文件验室风险控制需求(即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制度⑷ 有菌(毒)种和样本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接收、使用、处置(贮存、销毁和转运)、运输等重要内容,有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运输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报告流程;⑸ 有生物安全自查与监督检查制度,至少包括自查与监查形式、频次、主要项目、责任人等重要内容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