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山东省护理效劳示范病房考 核 标 准山东省卫生厅二○○七年三月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标准共五大局部,采纳量化评价,总分值 100 分,其中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10 分 ,临床护理效劳 30 分 ,护理质量管理 30 分 ,护理质量控制 10 分 ,支持系统建设 20 分
一、护理人力配备与管理二、病房护理效劳三、护理质量管理四、护理质量控制五、支持系统建设1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省护理效劳示范病房考核标准标准主要内容标准根本要求标准考核细那么标准分一、护理人力配备与管理301 护理人员执业资格1-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
1-2 根据各级各类护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上岗
1-1-1 护理人员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经注册前方可上岗,护理部有登记
1-1-2 病房建立护士业务档案,定期对护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效劳能力进行评价并记录
1-1-3 对专业性较强的护理岗位急诊〔如 ICU 等〕,应符合相应准入标准、程序与管理机制
1-1-4 护理员须经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房统一培训前方可持证上岗
102 护理人员数量2-1 护理人员数量合理,满足护理工作的需要
2-1-1 病房床位和护士的比例为 1:0
6;重点病房 1:0
8〔床位使用率 85-95%〕;重点单元〔ICU、CCU、NCU〕为 2
5-3 名/床〔床位使用率 75-85%,使用有创呼吸机病人小于 40%〕
2-1-2 护理员的配备,普通病房床位与护理员比例为 1:0
2;重症监护单元为 1:0
5;其他岗位可根据需要适当配备
53 护理人员结构3-1 护理人员结构合理,各级护理人员职称比例合理
3-2 实行弹性工作制,及时合理调整人力
3-1-1 护理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者三级病房占 40%,二级病房占 20%以上,高、中、初级职称比例为 1:3:9,高级职称岗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