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西省财政厅官网 山西省财政厅官网 山西省财政厅官网入口:http://c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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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点击以下图片便可浏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主权外贷预算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主权外贷(以下简称外贷)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外贷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外贷,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统一筹借,并转贷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
外贷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二、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外贷(以下简称政府债务外贷)收入、支出、还本付息付费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债务余额纳入地方政府债务额度管理
三、政府承担担保责任的外贷(以下简称担保外贷)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额度管理
四、外贷收入应当用于贷款法律文件规定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据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债务外贷资金
五、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 9 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下年度外贷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包括本地区外贷总规模、政府债务外贷和担保外贷按省、市、县分行政区划项目明细情况等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协调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项目进度对下年度外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估量,省级财政部门据此制定外贷资金使用计划
六、地方政府当年新增政府债务外贷规模加上当年新增一般债券发行额应当不超过经批准的新增一般债务限额
七、为提高政府债务外贷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每年随提前下达下年度新增一般债务限额,按不超过当年新增政府债务外贷额度的 60%,提前下达地方下年度新增政府债务外贷额度和分区划项目明细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财政部提前下达的政府债务外贷分区划项目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