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度(一)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委员会民主讨论,每季度由工会主席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季度工作,解决和研究处理有关事宜
突出依法维权,抓住工作重点,求真务实,开拓性地工作
(二)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宣传、学习上级及站文件;总结、研究、布置工作;研究、安排送温暖和协助解决特困户低保工答;研究、布置站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管理
(三)审核决算等事宜
二、工会部门会议制度(一)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布置工会工作
(二)不定期召开各工会小组会议,研究、讨论相关事宜
(三)专题研究开展有关工作
研究民主管理,依法监督涉及职工和工会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会自身行为
三、工会组织工作制度(一)总站工会委员会 3—5 年召开换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时实行民主选举,产生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各工作委员会
一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
(二)所属各工会小组由本单位职工大会 2—3 年改选一次,任期 2—3 年,工会干部可连选连任
(三)各工会小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接受总站工会的领导,按照会员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四)加强工会小组的建设,提高工会小组组长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做好发展会员工作,会员教育工作和会籍管理工作
四、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一)工会委员会制订宣传教育计划
(二)建立宣传报道机构,推广“四小工作法”,即“建立小课堂、设立小政委、组织小攻关、开展小活动”,使工会小组成为总站最具生命力的细胞,形成网络化
(三)对职工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主人翁精神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