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一、总则为确实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素养,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全体人员进行常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主要采纳上课,观看录象,现场会等形式
重大假日必须进行教育;(2)公司对新录用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填写教育手册;(3)对于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别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4)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账,对职工进行常常性的安全教育
结合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5)在采纳新技术、新生产方法、新设备、或工人调岗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二、教育内容(1)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
(2)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3)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4)企业特别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
(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7)三级教育内容 a
公司级教育内容: 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工程项目级教育内容: 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施工用化工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