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6:宜昌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条件报备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电话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电话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电话项目自检情况具备复工的条件:一、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符合要求,已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临时用电满足施工、生活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满足施工要求;□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大工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二、保障项目正常施工条件□工程建设所需混凝土等原材料来源已落实;□工程建设渣土消纳场地、渣土运输队伍已落实到位;三、防疫防控措施□建设单位牵头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设立专人专岗。制定了疫情防控方案(含复工方案)□严格落实实名制,对每个员工进行全面排查,项目所有人员均建立健康卡(一人一档)□现场按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集中单间生活居住。□防疫物品落实到位,项目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卫生防疫用品(口罩、消毒液等储备不少于2周用量)。□已排查现场务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按要求对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生活、办公、作业区的消毒措施落实到位经自查我项目已经满足复工条件。检查人员:(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年月日2施工单位(或区域公司)复查意见检查人员:主管领导:(单位公章)年月日监理单位复核意见□基本符合,具备复工条件。□存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限至。□限期整改已合格,具备复工条件。检查人员:项目总监:(单位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基本符合,具备复工条件。□条件不符合,不同意复工。检查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单位公章)年月日监督机构审核意见参建各方已经履行复工前条件的检查、复核和审核职责。审核人员: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两份,项目留存一份现场备查,监督机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