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达尔胡中心学校创建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在全自治区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校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开展2014年“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
为保证活动开展的实效性,特制定“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从理论和事件、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对广大学生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体学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活动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意义,使师生了解民族知识和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作为学校办学特色及亮点,使之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组织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积极调动全体师生参加到民族团结教育的活动中去,做好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
组长:陈七林(校长)副组长:忠耐(支部书记)组员:青龙(副校长)银树(副校长)常和(副校长)王世彬(政教主任)庆格勒图(政教副主任)青江(政教副主任)王玉山(教务副主任)玉升(团委书记)萨如拉(大队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