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华润煤业工程技术人员业绩考核措施为深入调动我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学技术、钻业务的积极性增进其综合业务素质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深入提高,努力构建学习型、创新型工作气氛,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措施
一、基本原则以实绩考核为主,行为考核为辅,以工程技术人员本职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根据,从本职工作、业务技能、工作质量、工作态度、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
通过考核,达到提高工程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爱岗敬业的目的
二、考核范围生产、机电、通风、安全、地测、调度、监测监控、采掘队组等专业的在岗技术人员
三、考核领导组组 长:胡亚林 副组长:桑翔宏 史文俊 李俊卿 赵 勇 成 员:各部门技术主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总工办,总工办主任任考核办公室主任科员为组员,负责每六个月对全矿工程技术人员的业绩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及年终汇总工作
四、考核程序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被考核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办公室平常对技术人员考核状况一并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论
五、考核原则(一)基本考核1、本职工作(50 分)1)计划内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动工前 3 日内审批完毕,动工前完善多种手续(贯彻学习、考试);临时工程或突发性工程能在动工前完毕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动工手续,否则扣技术主管和技术员 5~10 分/次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无措施组织施工扣技术主管和技术员 5~10 分/次
3)作业规程编制严重不切合实际或遇现场条件发生变化不及时补充措施扣技术员 3~5 分/次
4)规程、措施未贯彻学习就组织施工扣技术员 3~5 分/次
5)提供技术基础资料不精确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扣负责人 3~8分/次
6)职能部门提供技术资料不及时导致技术员编制作业规程、措施延误扣职能技术主管 3~5 分
7)审批完毕后的作业规程、技术措施 3 天内未上报总工办立案扣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