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教师考核措施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和发明性,鼓励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毕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不停提高教学质量,同步也为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和搞好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职务聘任、师资培训等提供根据,特制定本考核措施。一、考核内容考核要以政治思想体现、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为重要内容,重点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完毕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一)政治思想体现:重要考核教师的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教学工作:重要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及硕士培养状况,包括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及完毕各项教学工作任务与成绩。 (三)科研工作:重要考核教师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水平,包括承担各类科研项目任务完毕状况,刊登研究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技术转让及主承接国内外学术会议等状况。 (四)获奖状况:重要考核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工作中获得的成果及受到的表扬。 (五)其他工作:重要考核教师完毕指令性任务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包括兼任党政职务、临时性工作以及进修提高以及违纪扣分等。 二、考核措施考核采用定量积分法,各项评分合计之和为考核总分(考核原则见附表)。(一)政治思想考核:根据其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的体现状况进行评分。 1.政治态度:考核教师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等问题上的立场、观点。 2.思想品质:考核教师的思想修养、道德品质、团结共事、顾全大局、奉献精神、关怀集体、热心社会工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向不良倾向做斗争等方面的体现。3.职业道德:考核教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责任感、事业心、尽职尽责、关怀爱惜学生,做学生思想工作,严格规定,刻苦钻研业务等方面的体现。以上项目分四等,分别记 10 分、8 分、6 分和 4 分。 (二)教学工作:根据各级指标的详细内容和评分原则,对被考核教师进行评分。 1.教学工作积分 根据“校教学工作量计算措施”将课堂及指导试验等教学各环节(不含指导博士、硕士及本科生课时)统一折算为“原则课时”,每完毕 5 个原则课时计 1 分;属开新课(新开课)的每 4 个原则课时计 1 分;属于恢复开课的,每多开一门课 25 课时以内加 3 分,26 课时以上课程加 5 分,与新开课(开新课)不反复记分;非学校下达的任务不计分。教学质量详细规定,一等应达到教学内容充实,符合教学大纲规定;教学方式灵活,富于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