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自查报告12月2日新华社报道,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
换句话说,高层又要开始查“政绩工程”
其实,关于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突出政绩而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及“面子工程”的问题,早在2014年中央就曾集中整治过
之所以此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对“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及“面子工程”等进行整治,是因为发现近年来这一现象有所抬头,通知中特别提到了在一些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都有所发现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城镇改造建设中,通过亮化、美化以及景观工程建设来提升城市品质,原本无可厚非
可是,如果不顾实际情况将亮化、美化及景观建设过度化,甚至不考虑自身经济条件而盲目举债搞建设,那就另当别论了
往轻了说,是当地政府“政绩观”错位;说得重一点,恐怕就是个别官员为了一己私利而置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了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遏制地方政府及个别官员不顾现实地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及“面子工程”呢
利用阶段性的集中整治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绝不是长久之计;而应当从完善制度入手,以制度机制保证其“不敢建”“不能建”“不愿建”,从而达到从根本上解决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及“面子工程”问题的目的
之所以说是完善制度而不是建立制度,是因为早在2013年12月,中组部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就曾提到,要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和个别官员好大喜功,盲目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甚至不惜大量举债
据此说明,防止地方政府及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