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促进民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大姚县民政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张杨(县民政局副 jú长),第二新闻发言人:赵红(县民政局副 jú长),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
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四)建立局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讨论、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局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大姚县民政局政务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局不定期进行新闻发布会,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别情况,可随时进行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