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讨论工程成果鉴定和结项方法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讨论工程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提高工程讨论质量,促进讨论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讨论工程管理方法
,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简称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人文社会科学讨论各类工程
1.重大工程类
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讨论重大课题攻关工程〔简称重大课题攻关工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讨论基地重大工程〔简称基地重大工程〕
2.一般工程类
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讨论规划基金工程、博士点基金工程、青年基金工程、专项任务工程
3.后期资助工程类
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讨论后期资助重大工程、重点工程、一般工程
第三条 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筹安排,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分别组织实施
1.重大工程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鉴定和出版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一组织;2.一般工程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由各单位社科讨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后期资助工程最终成果可免予鉴定,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
第四条 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那么,重点验收工程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工程验收的质量关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五条 工程讨论周期一般为 3 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填写
,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除确有特别需要的重大课题攻关工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程外,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 1 年,一个工程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 2 次
完成讨论任务后,工程责任人须及时向依托学校〔基地重大工程向基地依托学校〕社科讨论管理部门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
提出鉴定和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