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用品分类1
圆珠笔(芯)、中性笔(芯)、铅笔芯、大头笔、橡皮、涂改液、墨水、双面胶、透明胶、胶水、回形针、订书钉、费用报销单、复印纸等、笔记本、复写纸、便条纸、夹子、纸巾等
皮尺、自动铅笔、文件夹、文件袋、文件架、计算器、钉书机、笔筒、档案盒、档案袋、图钉、票夹、剪刀、刀片等
印刷品(各类宣传单、各类表格、文件头等),财务帐本、凭证,墨盒及打印纸等
贵重办公用品
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u盘等
第三条办公用品领用分类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
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
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等
第二条办公用品使用对象
各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申购和采购
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文具的申请应于每月28日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购单》,办公用品经各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的《办公用品申购单》交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后统一采购,并于次月月初发放,未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四条领用申请单
每个部门的人员领用办公用品时必须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必须经领用部门人员的主管审核签字后才能到前台领用,领用完毕后需在《办公用品登记表》处签名确认
第四条使用细则:1、新入职人员领用耐消耗品后,期间不得重新再领用,耐第1页共2页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如使用人将物品遗失请自己购买,公司不再给予领用
2、易消耗品
圆珠笔、中性笔按两个月发一次,每次一支,每第二个月的15号(如遇假期,顺延)发放,期间如笔芯没有墨水可以领用新笔芯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