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增值税消费税征 税 范围一、销售货物1、销售电力、热力、气体等有形动产;2、视同销售:代销业务、货物移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的特殊处理;3、特殊规定。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加工、修理修配2、特殊规定三、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出口实行零税率)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1、销售服务:a、交通运输服务(陆路、水路、航空、管道);b、邮政服务(邮政普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c、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d、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e、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f、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见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h、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2、销售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3、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土地使用权;4、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除外)5、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况a、非营业活动;b、境外向境内提供的在境外使用的服务、无形资产、有形动产;c、航空、铁路运输属于公益性质;存款利息;报销赔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资产重组过程中涉一、烟;二、酒;三、高档化妆品;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五、鞭炮、焰火;六、成品油;七、摩托车(气缸容量 250ml 以上);八、小汽车;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十、高档手表(每只 1 万元以上);十一、游艇;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十三、实木地板;十四、电池(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十五、涂料(有机物含量低于 420g);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五、混合销售和兼营1、混合销售:针对一项销售行为,从主业交税;2、兼营:分别核算分别交,未分别核算从高交;纳 税 义务 发 生时间征税环节:一、基本规定1、金银首饰、钻石级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2、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3、除按照规定在零售环节纳税的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它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征税;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