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1997) 前言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4308—93)自 1993 年发布以来,对指导与标准旅游饭店的建设与经营管理,促进我国旅游饭店业与国际接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我国旅游饭店业的开展,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讨论的新情况,如不同饭店已形成了不同的客源对象和消费层次,社会提供的可替代效劳工程也在不断增加,这就要求旅游涉外饭店应当根据自身客源需求和功能类别,更加自主地选择效劳工程
为防止旅游饭店企业的资源闲置和浪费,促进我国旅游饭店建设和经营的健康开展,需要对 GB/T 14308—93 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在引用标准中参加了
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LB/T 001—1995),并在各星级中做了具体要求; 2
对各星级、各工作岗位的语言要求有所改变; 3
对三星级以上客房数最低数量的要求由原来的 50 间改为 40 间; 4
对四星级以上饭店客房最小面积的要求量化为 20 平方米; 5
对厨房的要求更加细化; 6
对三星级以上饭店参加了选择工程,使饭店能够根据自己的经营实际需要来确定投资和经营哪些工程
选择工程共 79 项,包括客房 10 项;餐厅及酒吧 9 项;商务设施及效劳 5 项;会议设施 10 项;公共及健康娱乐设施 42 项
其中要求三星级至少选择 11 项;四星级至少选择 28 项;五星级至少选择 35 项; 7
删去了标准中第 8、9 两个与本标准无关的局部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3 年 9 月 1 日,首次修订于 1997 年 10 月 16 日,自 1998 年 5月 1 日起替代 GB/T 14308—93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