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有关加强关怀关爱特别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关怀关爱特别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 府发〔X〕X 号)和《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X 府发〔X〕X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关怀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别群体未成年人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别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别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宗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解决特别群体未成年人感情缺失、心理失衡、生活失助、安全缺保、学习缺教等问题,不断提高其综合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关爱帮扶对象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别群体未成年人。 三、关爱帮扶措施 (一)开展特别群体未成年人统计建档工作。 各县(区)民政局要督促各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特别群体未成年人调查,摸清了解辖区内特别群体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各地要依托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信息档案,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纸质档案,并做到一人一档,每季度动态更新儿童信息。 (二)开展特别群体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 各地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等活动载体,积极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特别群体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保护特别群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维护特别群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特别群体未成年人社会救助。 1.做好生活救助。及时将符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别群体未成年人家庭纳入低保,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临时监护责任。加大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 2.开展医疗救助。对孤残儿童,各地要协调残联部门,通过医疗康复、肢体训练、心理矫正等措施,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积极开展“明天计划”救治工作。对需要接受治疗和康复的孤儿保障对象,各地要积极帮助孤儿申请“明天计划”接受免费治疗和康复,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