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编号:HDJ-JY-2015-001 承 包 经 营 合 同 甲 方:福建省宏达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时间: 二〇一五年五月 签订地点: 福州 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编号:HDJ-JY-2015-001 - 2 - 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福建省宏达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350105100018135 注册地址: 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B 区413 室 邮政编码:350015 法定代表人:陈耀辉 职务: 董事长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为有效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承包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在福建省南平市设立“福建省宏达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2、经营范围:甲方经营许可证及资质许可范围中(通信业务除外)的相关业务的经营和生产(具体经营范围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为准)
3、经营地域范围:福建省南平市地区
4、分公司注册地:福建省南平市
第三条、承包经营费用 1、浮 动 管 理 费用:按 照收 入 双方五 五 分成 ,即 (1)招 标 项目:分公司统 一按 照2%收 取 管 理 费,其中甲方收 取 1%的管 理 费
(2)议 标 项目,五 五 分成 (具体金 额 以项目为准)
2、劳 务分包工程分成 按 照公司保底 管 理 费0
8%,超 出 0
8%的部 分按 照甲方30%、乙方70%分成
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编号:HDJ-JY-2015-001 - 3 - 2、税费:分公司在承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企业所得税 2%、建安营业税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