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工技师评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专业技工技师人员的评聘管理,对具备一定技能水平的人员在公司内部进行评定和聘任,有效地选拔、任用专业技工技师人才,鼓励专业技工技师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进行技术积累与创新,促进公司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范围与参评人员基本条件 2.1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工技师人员的评聘管理。 2、本办法中,专业技工技师人员指从事设备安装与维修保养等相关工种的作业人员。 2.2 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做好领导安排工作。 第三条 原则 3.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2 公司实行技能等级评定与技能岗位聘任相分离的原则。公司可以根据人员的能力与实际情况进行对等聘任或高职低聘。原则上不允许低职高聘。 3.3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国家有关考试取得职业资格或职称,原则上国家或有关权威机构已经实行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评定的,公司不再另行组织相应的资格或职称考试、评定。 第四 条 评聘机构与职责 4.1 公司成 立 技工技师技能等级评聘委 员会 ( 简 称评聘委 员会 ) 负 责 评聘工作,并 对评聘结 果 负 责 。 4.2 评聘委 员会 负 责 对申 报 者 提 交 的书 面 材 料 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评审 ;评审 合 格,根据公司岗位实际需 求 给 予 技能岗位聘任,颁 发 聘任证 书 ,有效期 两 年 。 4.3 评聘委 员会 的日 常 工作由 行政 部负 责 ,根据待 评审 资料 收 集 情况,报 评 2 聘委员会同意后召集评聘会议,对职等进行评聘,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以公司文件通知为准,行政部协助处理具体事务。 第五条 公司技工技师技能等级设定 公司技工技师的技能等级设定为五个职等,共十级。一等初级技工;二等中级技工;三等高级技工;四等技师;五等高级技师。具体分类见下表: 技能等级(职等) 初级技工 中级技工 高级技工 技师 高级技师 评定级别 1-3 级 4-6 级 7-8 级 9 级 10 级 第六条 公司技工技师技能等级获取及聘任 6.1 符合条件人员填报《技工技师申评表》,并将身份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材料交至部门劳资员汇总。 6.2 部门劳资员负责材料的初审,确认无误后,报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查确认后,递交行政部。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