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 3 页 抄表、审核、收费工作标准(讨论稿) 一、 总则 1、 为了加强供电营销工作中抄表、审核、收费及账务(简称抄核收)全过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地回收电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和有关规章制订本工作标准
2、 电费抄核收工作是供电企业销售电力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分为抄表、审核(核算)、收费、账务等四个工序
本标准规定了这四个工序中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
3、 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是抄核收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
4、 抄核收工作质量的好坏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息息相关,各级供电营业单位必须重视,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常检查抄核收工作质量与任务完成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并督促本标准的贯彻执行
5、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所属各级供电营业单位
二、 工作人员 1、 抄核收相关的管理人员及抄核收工作人员的设臵应遵循抄表、审核(核算)、收费工作分离的原则
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重要岗第 2 页 共 2 3 页 位的人员变动,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各地(市)、县级供电单位必须配备营业专职或专责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单位抄核收工作的日常业务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设臵电费电价、营销统计分析、电能计量管理、营销信息系统管理等专职管理岗位
3、各基层供电营业所必须设立抄表、审核(核算)、收费及电费会计等岗位
根据工作量配齐抄核收工作人员,并建立工作人员管理机制
除电费会计岗位外,抄核收其他岗位人员应采用轮岗制,一年最少轮岗一次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轮岗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认可
4、抄核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 2)达到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 3)熟悉《电力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种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