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浮锚杆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受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接 施工任务,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 商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工程要求 一、本工程以发包人正式通知进场之日为准,工期为 日历天(含检测时间)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工期完成
二、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应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1、因天灾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包括下雨、停断电等原因连续超过 4 小时
2、因发包人提出变更计划或施工图变更中断施工
3、因发包人未的按时提供工作面或提供的工作面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不能按期开工或停工
承包人有义务须书面反映相关问题,否则视为无效
4、因地质条件变化过大,需设计、建设、质检等有关单位研究方能继续施工
第五条:结算方式 1 、 本 合 同 暂 定 总 价 元 ( 人民 币
2、本合同为包干单价合同
其中: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暂定工程量 包干单价 暂定单价 特别备注 1 抗浮锚杆 米 含检测费、水电费等 2 方案设计费 元 含审查、鉴章费 3 小计 元 上表说明: 1、 以上包干单价含人工、材料、机械费、脚手架费、施工中的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检测费等,不含锚杆与基础连接及防水处理的费用
2、 锚杆长度结算方式:抗浮锚杆长度为成孔地面起算的成孔深度
锚杆间距按2
6m 布置,长度按5
8m 计算的(已含500mm 的自由端长度)
要求:施工过程中的长度不得低于此长度,结算按此结算
因施工原因超过约定长度的锚杆长度不计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 1、 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30%; 2、 施工完成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