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篇 统计法规第一章统计法根底知识1、 统计法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进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标准的总称
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那么
调查对象:统计的组织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等
统计法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义的统计法仅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广义的统计法那么包含了所有标准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文件
2、 统计法的特点(1)调整对象具有特别性和复杂性
、特别性是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而,是统计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所在
复杂性是,统计法所调整的的社会关系既有纵向的管理关系,也有横向的指导关系;既有统计工作机构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有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的管理工作关系,还有对民间调查的管理关系
(2)标准的内容具有专业性
专业性是指统计法律制度中包含着大量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标准,如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等
3、 统计法的作用(1)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工作的进程
A、 它确定了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B、为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C、为统计标准的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纳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 ,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国家有方案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2)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
完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律制度,是此次
修订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