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XX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XX 市XX 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XX 合同签订时间: 二〇一二年X 月XX 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市XX 区XXXX 大酒店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于二〇一二年X 月XX 日在 XX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
1 甲方以其现有的所有XXX 所有动产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范围,本合同抵押期限为 X 年,自 XX 日至 XXX 日止
2 具体抵押财产详见本合同附件:《动产抵押物清单》 第二条 抵押财产的占管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占管期间应对抵押财产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财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确定及抵押权的实现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确定: 文档仅供参考 文档仅供参考 3
1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 3
2 依据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3
3 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
4 甲方企业合并; 3
5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恶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3
6 发生本合同所述之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情况的; 3
7 其他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
第四条 发生抵押财产确定情形时,乙方对甲方当时所有的、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种类范围的全部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有权依法对上述全部财产行使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