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
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
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
D、确定投标单位
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
主要职责或招标工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
B、资格预审
C、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
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
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
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
L、招标备案
招标前期准备工 作 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函)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出售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现场踏勘、标前答疑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截止开标、评标评标并将评标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定标发出中标通知 拟订合同、报公司审定、签订合同 进入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项目招标策划准备工作投标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对投标企业的考察 确定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委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