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标准和保证措施 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 为完成招标代理,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和业主的要求,组建招标代理小组,任命敬业、精炼的业务骨干,编制招标工作计划,与业主及时沟通,协调各方关系,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标代理及标底编制依据(质量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4、《宁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06]153 号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 3 号令) 6、《宁波市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 2 号) 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 12 号) 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 10、《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 27 号) 二、招标代理操作方案 我们将严格执行招标代理操作规范,了解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特别要仔细研究工程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对拟建场地的地质情况和总平面 布 置 有清 晰 的了解
依据国家相 关法律 法规、实施必 要的抛 投标程序 、编制符 合要求的招标文 件 和标底、组织 开 标、协助 招标人确 定标单 位 ,提 出 评标报告
审阅项目的立项审批(或核批)文件,针对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应逐条落实在招投标过程中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涉及业主单位工作计划、营运等的商业秘密,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信誉和质量
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单位的资质、财务状况、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获奖情况等的要求,选择信誉、业绩好,同时项目经理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单位入围
同时认真编写招标文件,根据工程工程量大、施工要求高的特 点,要严把现场踏勘、标前会答疑、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