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 粤办函〔2014〕524号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 2014-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4年 11月 7日 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行动计划( 2014-2020年) 粤办函〔2014〕524号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推进珠三角智慧城市群建设和信息化一体化,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围绕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着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应用的一体化发展,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的智慧城市群、国际宽带网络枢纽、全国智慧应用先行示范区、全国信息服务区域中心
(二)总体目标 到 2015年,建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城市智能感知系统和民生服务系统逐步对接,网上办事、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智慧应用不断拓展
到 2017年,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通过地理空间、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各领域智慧应用的协同与对接
到 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成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群
二、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一)目标: 到 2015年,光纤接入用户达到 650万户
省级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网出口达到 3000 Mbps(兆比特每秒)
城市用户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 100Mbps,农村用户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 20Mb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