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 付 宝 服 务 协 议 支 付 宝 服 务 ( 以 下 简 称 本 服 务 ) 是 由 支 付 宝 ( 中 国 )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称 本 公 司 ) 向 支 付 宝 用 户 提 供 的 支 付 宝 软 件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本 系 统 ) 及 (或 )附 随的 货 款 代 收 代 付 的 中 介 服 务 。 本 协 议 由 您 和 本 公 司 签 订 。 一 、 声 明 与 承 诺 ( 一 ) 本 协 议 已 对 与 您 的 权 益 有 或 可 能 具 有 重 大 关 系 的 条 款 , 及 对 本 公 司 具 有 或可 能 具 有 免 责 或 限 制 责 任 的 条 款 用 粗 体 字 予 以 标 注 , 请 您 注 意 。 您 确 认 , 在 您 注册 成 为 支 付 宝 用 户 以 接 受 本 服 务 ,或 您 以 其 他 本 公 司 允 许 的 方 式 实 际 使 用 本 服 务前 , 您 已 充 分 阅 读 、 理 解 并 接 受 本 协 议 的 全 部 内 容 , 一 旦 您 使 用 本 服 务 , 即 表 示您 同 意 遵 循 本 协 议 之 所 有 约 定 。 ( 二 ) 您 同 意 , 本 公 司 有 权 随 时 对 本 协 议 内 容 进 行 单 方 面 的 变 更, 并 以 在 本 网 站公 告的 方 式 予 以 公 布, 无需另行 单 独通知您 ;若您 在 本 协 议 内 容 公 告变 更后继续使 用 本 服 务 的 , 表 示 您 已 充 分 阅 读 、 理 解 并 接 受 修改后的 协 议 内 容 , 也将遵 循 修改后的 协 议 内 容 使 用 本 服 务 ;若您 不同 意 修改后的 协 议 内 容 , 您 应停止使 用 本 服务 。 ( 三) 您 保证, 在 您 同 意 接 受 本 协 议 并 注 册 成 为 支 付 宝 用 户 时 ,您 已 经年满16周岁, 或 者您 是 在 中 国 大 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 其 他 业务 的 法人或 其 他 组织;本 协 议 内 容 不受 您 所 属国 家或 地区法律的 排斥。 不具 备前 述条 件 的 , 您 应立即 终止注 册 或 停止使 用 本 服 务 。 您 在 使 用 支 付 宝 服 务 时 , 应自行 判断对 方 是 否是完全 民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