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学实践性教学之创新阐述 一、模拟立法及其特点 模拟立法是指在法学本科教育过程中,由老师组织、指导,由同学根据立法程序就社会热点问题、国家和地方立法规划制定相应法律草案的一种实践性教育活动。详细来说,模拟立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模拟立法的活动内容是让同学学习制定法律,而不是学习运用法律。这是模拟立法与其他法学实践性教育环节的最重要区分。在目前的法学实践性教育环节中,除了毕业论文可能会涉及到对法律的评价和建议以外,其他的环节,如模拟法庭、诊所教育、案例教育、法律救援、专业见习和实习都仅仅强调同学如何去运用法律,而不涉及到法律从何而来、为什么要这么规定的问题。 其次,模拟立法是通过让同学理解法律来提高其运用法律的力量。尽管模拟立法是制定法律,不是应用法律,看似与培育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不全都,但问题是要想娴熟运用法律,首先得理解法律,而理解法律往往需要结合社会实际状况去揣摩立法者的意图和分析立法之时的社会背景。这些是传统的实践性教育环节所做不到的。而通过模拟立法,让同学自己站在立法者的角度去思索、去分析、去决断,促使同学养成从立法者的高度去理解法律的思维,第 2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能够使同学最大限度地领悟法律的制定目的和法律背后隐蔽的精神。而若真正地理解了法律,那正确的运用法律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第三,模拟立法的参加主体是同学。模拟立法是一种实践性教育环节,其注意的是对同学实践力量的培育,因此,其活动主体自然是同学,而不是老师。老师在这一过程中仅起到选题、主持和指导的作用。第四,模拟立法的形式多样。依据模拟立法的规模以及适用对象,可以将其分为课堂商量式、会议听证式和全程仿照式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各 有其适用范围和模拟对象,共同构成一个有层次、体系化的实践性教育模式。 二、模拟立法的形式 〔一〕课堂商量式课堂商量式是指在部门法教学中,由任课老师事先布置某一议题,然后在课堂上引导同学进行立法层面商量的一种模拟立法形式。详细而言,任课老师首先要事先布置商量议题,这个议题一般要结合某一社会热点问题,也可选择某一现行法律条文,然后在课堂上由任课老师组织全班同学进行商量。商量的内容主要是对该问题的现行法律评价以及现行法律本身的合理性等问题。这种方式看起来好像就是一个商量课,但其与传统的商量课第 3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