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章数据核对〔区县局〕数据核对的功能应用于区县级税务机关,主要功能包括:核对申请受理、核对申请修改、核对申请复核、核对申请查询、核对归档数据查询。下面各节对各功能的操作分别加以说明。第一节数据核对业务说明一、数据核对业务说明:本次系统升级中,调整了海关缴款书异常数据核对功能。允许纳税人在产生稽核结果后 180 日内对稽核结果为不符和缺联的海关缴款书进行屡次核对。纳税人可在产生异常稽核结果〔不符、缺联〕次月的 180 日内向基层税务部门提交数据核对申请,提交的申请可以包括因企业自己采集错误造成稽核比对异常和企业数据采集正确但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稽核结果异常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假如同一个纳税人在相同稽核月份内对同一份海关缴款书进行屡次核对,那么以该缴款书最后一次核对所产生的稽核结果作为当月稽核结果,稽核结果通知书、统计查询中只表达本月最后一次核对的稽核结果。同时可提供对历史核对数据的查询功能。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数据核对申请并受理、复核通过后,相关第一联数据可重新参加稽核比对。对于原票采集正确而稽核结果异常的第一联缴款书,其核对后的稽核滞留期为 6 个月,而对于原票采集错误造成稽核结果异常的第一联缴款书,其核对后的稽核滞留期为 2 个月。第 96 页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核对申请受理:基层国税部门的业务受理人员收到纳税人提交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核对申请后,根据缴款书号码将原始缴款书信息调出,并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数据核对请求将原票采集错误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进行修正或将原票采集正确但稽核结果异常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相关信息进行选择和确认,最后再统一提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假如同城办税功能开启,那么区县业务受理人员可以受理相同地市下其他区县所辖企业的稽核异常第一联数据。〔二〕核对申请复核:复核人员对基层税务部门业务人员受理并提交复核的数据按缴款书进行再次复核确认,复核通过的数据保存至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核对数据数据库,并再次参加稽核比对。未通过复核的缴款书数据允许再次修改。〔三〕核对申请查询:系统提供对核对数据及核对结果进行查询、打印及文件导出〔*.txt 文件格式〕的功能。〔四〕核对归档数据查询系统提供对核对数据及核对结果进行查询、打印及文件导出〔*.txt 文件格式〕的功能。二、数据核对业务流程:第 97 页核对申请受理核对申请复核并输入复核意见复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