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一、规划期限和层次1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规划层次规划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为沈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市区、1个县级市和3个县,面积12881平方公里
划定市区范围为城市规划区,面积3471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实行城乡规划建设的统一管理
中心城区以四环路为基础,面积1545平方公里
二、城市发展目标推进东北金融中心、综合性枢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实力,把沈阳建设成为立足东北、服务全国、面向东北亚的国家中心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沈阳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之都;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集约发展、合理布局,把沈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强历史文脉保护和特色风貌建设,把沈阳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文化名城;加快向经济开放、文化包容的东北亚国际大都市迈进
三、城市性质和职能1
城市性质辽宁省省会、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职能(1)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与科技创新产业基地;(2)国家重要的国际交流中心和文化产业基地;(3)国家综合交通和信息枢纽;(4)东北地区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5)东北地区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6)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
城市规模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1130万,城镇人口99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87
中心城区城市人口7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3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
四、区域协调发展(一)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指位于全国城镇体系顶端,对内引领、带动区域发展,对外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城市
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意义随着国家更加注重区域均衡与协调发展,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四大经济板块”格局中,东北地区需要一个国家中心城市,带动东